信念是人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是确信和可信的统一。可信是信念的对象在逻辑上和理论上为主体所接受,是信念中的理性因素;确信是可信在情感上的强化,是信念中的非理性因素。信念形成的关键是确信。作为非理性因素的信念是一种关于“信”的意念,是人们在不具有理性认识的情况下就对一定的判断和见解的真实性深信不疑的一种精神状态。信念和意志、激情、理想、群体无意识密切相关。信念不是知识,而是使知识有效的意志决断,人的意志是否顽强往往取决于信念的坚定程度,信念为意志努力确定方向。信念是人类情感的寄托和倾注,是主观可靠性的情感,当人们发现与自己信念相近或一致的思想时,就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信念可以由理论的宣传、教育和灌输获得,但它一旦变成群体无意识,就不再以系统严密的理论状态存在着,而是以不言而喻的、勿须论证的朴素心理保持着。作为非理性因素的信念不需要理性证明。“法轮功”邪教的就是利用信念的非理性特征来束缚“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的。
信念虽然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但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信念源于社会实践(经验和阅历),社会实践使人们自发地或自觉地产生信念。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总是面临着对某种对象是“信”还是“不信”的问题,又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取其所信而舍弃所不信,行其所信而反对其所不信。同一个事实、同一个道理在不同的人面前,有的深信不疑,有的则疑虑重重。面对某种思想或被证明了的真理,有的人就是不信,而对那些已经被科学否定的东西,有的人则笃信不疑。
信念在宗教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宗教之所以能吸引众多信徒,主要原因不在理性,而在于一种非理性的信念,宗教精神从根本上说是一种非理性的信念。“法轮功”邪教正是李洪志及其追随者披着宗教外衣,利用宗教经典中的片言只语,掺杂大量迷信,炮制异端邪说,欺骗群众,甚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李洪志的追随者的非理性信念和李洪志的物欲和权势欲的恶性膨胀是“法轮功”邪教泛滥的心理根源。
信念是人们从事社会历史活动的精神支柱,对人们的社会历史活动有驱动和导向作用。它能鼓舞和坚定人们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信心、勇气和意志。符合社会规律的信念引导人们在实践中取得成功,推动社会发展。共产主义信念是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革命实践中有无可比拟的重大作用。共产主义信念为共产党人建立新中国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正是在共产主义信念的鼓舞下,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并在实践中探索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因为我们有共产主义信念。邓小平说,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有共产主义信念。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所以,我们只有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才能在思想上构筑起抵御腐败的坚固防线。